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览

关于修订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临时公告模板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0〕53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做好挂牌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工作,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便利投资者充分了解挂牌公司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筹备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相关信息披露行为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20〕148号)等有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第61号-63号临时公告模板。挂牌公司披露与股票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相关的筹备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备案及其进展情况、董事会审议情况的,应当按照新增的公告格式模板披露公告,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与筹备进入精选层相关的风险事项。

二、修订第3号、4号、20号临时公告模板。挂牌公司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议案的,应当按照本次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模板修订新增的格式化要求,逐项列示《公开发行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募集资金使用、决议有效期、网络投票等内容,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三、修订第43号自愿限售公告模板。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办理自愿限售的,相关主体应对照《公开发行规则》第十七条、《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1号-申报与审查》第十二条的规定,逐个对本次自愿限售股东的身份进行说明,同时披露解除本次自愿限售的具体条件,并在公告中说明将及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自愿限售登记。

上述公告格式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市场参与主体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61号 挂牌公司关于筹备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工作的提示性公告格式模板

2. 第62号 挂牌公司关于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格式模板

3. 第63号 挂牌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的提示性公告格式模板

4. 第20号 挂牌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

5. 第3号 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模板

6. 第4号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模板

7. 第43号 挂牌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限售公告格式模板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