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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一号至第二十八号及修订部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8〕116号
各上市公司:
  为引导上市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一号——集成电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二号——航空、船舶、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三号——医疗器械》《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五号——黄金珠宝饰品》《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有色金属》,并对《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一号——集成电路
   2.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二号——航空、船舶、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三号——医疗器械
   4.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
   5.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五号——黄金珠宝饰品
   6.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
   7.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
   8.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有色金属
   9.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
   10.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2018年修订)
   11.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2018年修订)
   12.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2018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