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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12-23
深证上〔2022〕118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质量,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为做好工作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按照《管理办法》组建第一届上市审核委员会和第一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统称新两委)。

二、新两委按照本《管理办法》负责实施注册制板块证券发行上市申请、证券退市相关事项和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购买资产等申请的审议。

三、新两委聘任公告发布前,本所创业板第一届上市委员会、创业板第一届并购重组委员会和第十届上市委员会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履行职责。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