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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6〕4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簿记建档相关参与方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按照《指引》的规定建立各项内部制度,本所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监会批复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
来源: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6-09-30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定价与配售发行制度,近期我会批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簿记建档指引》)。
  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的簿记建档指引,在全面总结和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为上位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更加突出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准确性要求,更有利于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簿记建档指引》发布之后,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应当依照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完善公司簿记建档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下一步,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将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对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督检查,努力防范公司债券市场的风险,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